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生态资源监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人工造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监测;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监测;水利相关咨询服务;规划设计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