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概、预结算编制、审核、招投标工程标底及报价编制;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工程建设设备、货物、服务、采购及招标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