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供热、物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3.负责协助主管部门编制城市供热物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1.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对主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指导工作。2.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对主城区集中供热企业开展指导工作。3.负责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主城区供热企业、物业企业信用评价考核工作。(三)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