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章;组织拟订并实施全乡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措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乡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措施。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居民提供免费、自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辖区内计划免疫等重大传染病预防、疫情报告和监测;负责常见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重度精神病防治和管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家庭病床、康复医疗等工作;负责危、急、重病人的维持生命体征的救护,并组织转诊;负责计划生育技术咨询与指导;开展妇幼保健和婚、育、产系统保健。负责辖区居民健康生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和爱国卫生运动工作。负责开展中医诊疗服务,中医适宜技术,中药饮片服务。负责对村卫生所(室)日常管理和业务技术指导,落实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负责对家庭医生的管理和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完成市卫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