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资源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智能农业管理;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