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为数字鹰潭、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以及有关大数据、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开展大数据研究,推动大数据应用工作;配合做好推进大数据体系建设和管理;协助建立完善大数据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组织实施全市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融合和开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同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项目(涉及数字政府的除外)建设年度计划编制、技术评审、项目验收以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参与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统筹全市数据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推动数据资源和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政务云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化共性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助负责全市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管理,促进大数据核心业态、关联业态、衍生业态发展;监测分析大数据产业发展运行态势;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大数据政产学研用结合;负责全市数据和政务外网、政务云安全和数据中心保障工作,配合推进全市信息化安全一体化保障体系建设;负责落实大数据、信息化建设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人才培养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