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宗旨:依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合作制原则,坚持为全州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提供综合服务,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加快成为服务农牧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业务范围: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州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州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2.指导督促全州供销合作社业务经营活动,引导和帮助农牧民开展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3.指导和监督全州供销合作社的资产管理,依法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4.发展农牧专业合作社和涉农协会,组织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和经纪人队伍建设;5.承担推进联合社,基层社和社有企业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6.根据政府授权,组织,协调,管理重要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流通经营;7.加强农村现代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社会化服务;8.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