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日用品销售;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