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主要承担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公共交通的规划、指导及服务等工作。(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公共客运、道路运输辅助业等运输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二)参与编制和实施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综合客运服务以及运力保障;(三)承担城区公共客运(包含网约车、共享单车等)、道路运输辅助业等运输经营活动及从业人员的服务保障;(四)承担城区公共客运、道路运输辅助业涉及行政审批的检测检验、勘验、核查、听证及评审服务等;(五)负责城区客运行业安全政策宣传和安全生产服务保障,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负责城区客运行业信息化建设、信用体系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质量信誉考核等;(七)承担城区出租车年度审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确认工作、城区客运政策性补贴申报发放;(八)负责城区客运市场的信访、投诉、纠纷调处等工作;(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