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二)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三)负责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四)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协调安置地点、户型、补偿金的核发、拆除等工作。(五)建立征收与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六)负责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七)完成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