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2.负责落实全区离休干部、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并为街镇和区直部门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提供指导。3.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开展文体康乐、参观考察、形势教育、青少年教育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正能量。4.负责做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及离休干部遗孀的救助工作。5.协助组织实施全区老干部(老年)教育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大学日常管理工作。6.协助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