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监理;水运工程监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结构销售;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土地整治服务;物业服务评估;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耐火材料生产;耐火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