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安全评价业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矿产资源勘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生态资源监测;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森林改培;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陆地管道运输。(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