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应急治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市政设施管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政策法规课题研究;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直饮水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