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日用电器修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