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人工造林;树木种植经营;水污染治理;森林经营和管护;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森林公园管理;森林改培;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水生植物种植;竹种植;城市绿化管理;茶叶种植;森林固碳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白蚁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光污染治理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采集(含采伐、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木材采运;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