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有关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制订全市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取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政府还货公路的管理者收取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应当全部存入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310国道秦州段一级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全额上解到市级财政国库。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一级收费公路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收取市辖一级公路车辆通行费工作;负责车辆通行费上解国库及收支预决算工作;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票据(卡)管理和现金及非现金密钥管理工作;负责市辖一级收费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一级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管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