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房产管理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市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相关政策落实和年度计划的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处理房改历史遗留问题;承担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房屋交易业务和房屋产权交易档案管理、利用;承担房屋租赁备案、房产中介、房产估价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全市房屋面积管理和测绘成果管理;承担全市物业行业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参与处理解决房屋涉诉、信访案件及纠纷;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