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孔桩工程、边坡治理工程、室内外装饰修工程、防水工程、节能环保工程、防腐保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空调通风工程、钢结构工程、采矿工程(除爆破)、脚手架工程的施工,模板工程的施工,土地开发复垦,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