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咨询策划服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水文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地整治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规划设计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