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1.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强化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2.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3.会同组织、宣传部门制定我区党员领导干部及理论骨干的轮训、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4.会同组织、宣传部门对区属基层单位宣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5.轮训全区区管干部及培训后备领导干部、轮训全区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6.培训全区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轮训镇村干部及街道社区干部。7.对全区基层党校工作进行指导。8.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省、市、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及时将调研成果运用于教学和社会实践,并提供给有关部门及领导作为参考。9.协同组织、人社部门,对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10.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