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做好全市机关事务的服务工作,制定机关事务的服务政策、服务规定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后,市直机关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所有公车的维护管理工作,为全市机关各部门在机要通信、调研、应急、接待、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大型活动等方面提供用车保障服务。(三)负责做好机关各部门在办公用房使用方面的服务保障工作,对全市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使用,协调各部门做好办公用房的改造修缮工作。(四)负责做好对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的安全保卫、信访维稳、卫生保洁及各类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市本级各项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协同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等部门做好市本级的各项接待工作。(六)负责做好政府机关食堂的服务管理工作,为驻市委、市政府办公楼各部门及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政务中心各部门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提供用餐服务。(七)负责对全市各部门机关事务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合理确定机关事务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和服务方式,有效配置和节约使用服务资源。(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