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承担因工负伤致残等级、职业病伤害程度、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二)承担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失能评定工作。(三)承担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协议医疗机构、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的管理,规范鉴定专家的工作流程;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长护险评估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四)开展全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与疾病相关联鉴定、工伤职工康复确认等工作。(五)承担自治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驻乌中央直属企业、驻疆铁路系统等工伤职工的工伤初次鉴定、辅助器具确认等工作。(六)承担生活自理障碍鉴定及其他受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七)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