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采集(含采伐、移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经营,文物保护工程监理,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森林经营和管护,生态资源监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森林公园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园艺产品销售,人工造林,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果种植,农业园艺服务,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野生植物保护(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