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国家统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扬中市统计改革、统计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街、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订扬中市统计制度;拟订扬中市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组织管理全市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各镇(街、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三)按照国家普查方案,研究提出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各镇(街、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基本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四)统一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五)承办扬中市人民政府和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