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设计业务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地质灾害治理咨询服务;工程勘查设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环保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不含爆破)设计及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