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公路工程监理;设备监理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测绘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