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电影制片;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视剧发行;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