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资产管理业主单位做好资产统计造册、确权登记、维护改造、整合调配、资产处理等工作。
(三)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办公设备配置使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牵头协调和组织实施。
(四)贯彻落实改革公务用车制度,负责拟订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并组织指导实施;直接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车辆的调度和管理;负责对进入集中办公区机关、事业单位车辆保险、加油、维修等定点工作,降低运行成本。
(五)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进入集中办公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的绿化、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做好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食堂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六)牵头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会议室的管理协调和有关会务工作。
(七)负责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和集中办公区正常工作秩序。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