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地质灾害治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市政设施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