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艺创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制片;电影摄制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