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喉舌作用,围绕城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负责辖区新闻信息采、编、发等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传媒广告渠道建设、策划、制作、播放等工作。负责兴宁区电视、广播、报刊等信息内容制作;兴宁区政务信息网等网站,以及新媒体、广告牌、LED显示屏等各类媒体终端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制作和发布工作。负责全城区新闻业务管理和对外通联,媒体接待沟通等工作。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宣传策划、采制、审查、包装以及发布编排和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提供日常生活信息服务,构建综合性媒体平台,打造成为本地智慧城市、数字城市的重要入口。负责辖区自有户外广告、LED显示屏等各类媒体终端的管理。负责城区新闻舆论网络宣传阵地和媒体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工作。负责城区微信等宣传矩阵的搭建、管理。负责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