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辖区范围内道路运输管理、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依法履行辖区范围内国、省道干线、农村公路管理和保护公路的责任,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行使路政管理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依法行使辖区范围内水路运输管理、港航管理中的行政处罚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行使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以及受县人民政府授权对县辖区范围内渡口、渡船进行监督检查。(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