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保障和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三)负责对旗本级政务服务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线上线下协调、服务;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协助局机关开展乡镇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协调、考核等相关工作。(四)旗政务服务中心“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部门调整事项明确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本部门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五)协助梳理、调整旗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确定进驻办理的政务服务项目。(六)协助推进旗本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协助局机关指导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七)负责受理对政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八)完成旗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