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照明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环保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通信工程(不含地面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备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的施工(不含新建、扩建、扩建生产、存储危险化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工程管道施工);机械设备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