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服务及维护,弱电系统集成施工及维护;通讯工程设计、施工、维修服务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系统产品的销售;销售计算机、电脑耗材、医疗器械、电子电器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建筑装饰装修、维修服务及维护;会议会务服务。批零兼营:学校教学器材、体育用品、建材、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