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设备的维修及保养管理(不含农业机械维修),无业内车辆看护管理及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管理,环卫清洁管理,绿化管理、消防设施管理(不含消防技术服务),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清扫保洁、搬家、室内外装潢服务,车辆出租,绿化工程及花卉租售,蔬菜、粮食销售,服装清洗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广告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