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销售:大中型拖拉机、收割机、农机具、汽车(二手车除外)及零配件、工程机械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装卸搬运;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包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