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选矿;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