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庆典礼仪服务、品牌形象策划、展示展览服务、LED电子屏及LED亮化工程、围挡围栏及安全防护工程、钢结构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销售:广告材料、广告器材设备、装饰材料、建筑材料、市政设施防护产品、交通产品设施、文具办公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