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各项指导实施意见,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3岁及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根据3岁及以下婴幼儿的生理、心理特点和饮食特点,制订全年托育服务工作计划,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清洁制度、膳食制度等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托育环境,使婴幼儿健康、活泼的生活、成长;定期开展婴幼儿眼、耳、口腔保健及健康筛查。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婴幼儿在托育中心的安全、卫生、健康,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加强托育机构人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和专业素质培养,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全面发展;面向家长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开发婴幼儿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课程;组织开展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婴幼儿保育照护,膳食营养和卫生保健等专业技能的培训、评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