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加强市档案馆档案信息化和档案资源、档案利用、档案安全体系建设职责,强化承担档案保管、爱国主义教育、档案利用、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电子文件备份“五位一体”功能建设的职责。经调整,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接收市直各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移交进馆的档案资料,征集存在社会上的珍贵档案资料;保管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对馆藏档案进行科学整理、编目、鉴定、数字化、技术保护及开发利用;指导市直和县(市、区)档案业务工作;承担全市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