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进行文艺创作和公共文化普及等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传承人项目指导培训等工作;群众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辖区内文化产业协调服务等工作;完成师团安排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和融媒体中心对外宣传报道任务,对外宣传稿件、信息初审;承办广播电视自办节目;广播电视技术管理、广播电视站安全及安全播出、基本建设、设备维护等工作;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广播电视宣传报道;辖区内的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团场旅游经济发展;组织团场旅游整体形象策划、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等工作;承担本单位财务核算和支付工作;完成团场党委、团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