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保安服务;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医院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城乡市容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图书管理服务;森林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集贸市场管理服务;自然遗迹保护管理;安全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消防技术服务;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