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相关配套规定,完善合作交流工作机制,研究做好推进全区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二)负责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同志及其随行人员到昆都仑区公务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三)负责上级各类巡视组、督查组、督导组、检查组等重要团组到昆都仑区公务活动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四)负责国内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各省市县(区)党政考察团组、政府经贸团组到昆都仑区合作交流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区党政领导同志会见、签约等活动安排的联络协调、组织运转和服务保障等工作。(五)负责昆都仑区重大活动接待服务的统筹、协调、联络、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六)负责昆都仑区党政领导同志赴外省市县(区)考察和合作交流的联络安排与服务保障工作。(七)按规定统筹协调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相关工作,指导全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和合作交流工作并开展业务指导、培训相关工作。(八)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