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林业、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做好上述领域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受委托履行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职责,承办上级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业务;根据委托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林木采伐等相关审批业务工作;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交通、林业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实行“集中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完成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