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负责固始县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二)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保障安全高效运行;负责城市规划区市政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管理,控制道路开挖或占用道路行为;负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给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管理,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道路绿化、公园、广场、游园、绿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城管监察执法工作,运用行政监察手段,纠正各类有碍市容市貌的行为,治理脏、乱、差;负责城市市容管理和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垃圾处理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渣土运输的管理;负责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工作;负责城区犬只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照明设施的规划、设计、管理、施工和养护。(三)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户外广告、门店牌匾的设置管理,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规范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等“城市家具”设置。(四)三定规定的其他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