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坚持以机关保障服务的宗旨,为全旗机关活动高效、有序运转提供各项后勤服务等。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旗本级办公用房资产建管、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与服务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拟定全旗机关事务工作规划、制度;负责旗直部门单位办公用房管理、申请办理办公用房权属登记;负责旗直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及承担公务用车的更新、调配和处置等。推进全旗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处级干部住宅区安全、消防、物业管理等工作。承担旗委和政府的文印保障工作;按规定承担旗直部门单位物业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