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县交通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权限点范围内的公路(不含高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三.负责全县范围内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四.统筹组织、指挥协调全县交通行业的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跨部门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监督检查职能。六.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