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晋城市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的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履行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依法核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投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完成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